辽药采领办〔2019〕73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医疗机构,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经过各市医疗保障局和省属医疗机构申请报备,省属20个医疗机构和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14个市辖区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自愿组成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联盟。
经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市和医疗机构研究,将之前成立的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联合议价组与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联盟整合为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共同签订《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协议书》,并在协议框架内联合开展全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议价和带量采购等相关工作,共享采购结果。
附件: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联盟成员名单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联盟成员名单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生殖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辽宁省人民医院
辽宁省金秋医院
辽宁省肿瘤医院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辽宁省荣军医院
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
辽宁省优抚医院
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辖区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