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印发〈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莆医综〔2017〕13号)、《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公共服务事项转入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受理的通知》(莆医综〔2018〕134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定的通知》(莆医保基金〔2020〕1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福建恒生大药房有限公司荔城祥荣荔树湾店申请莆田市医保定点资格进行现场验收,经现场评估得分90分,评估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9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 0594-2308095(正常工作时间)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