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现将乌兰察布市2024年度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余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24年1-12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43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3.62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4.81亿元),支出18.97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2.77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6.2亿元),基金累计结余28.3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17亿元,个人账户基金11.36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4年1-12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91亿元,支出17.91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4.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