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我司对《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书面意见及其电子版反馈至我司,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
联系人:庞亮 李一捷
联系电话:010-88331479 88331429
传 真:010-88363234
电子邮件:qxjgsc@cfda.gov.cn
附件:《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
2014年3月31日
食药监械监便函〔2014〕32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