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12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
辽食药监公告〔2015〕3号 |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监测发现,2014年12月份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严重违法违规的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共计1085条次,涉及产品26个品种,现予以公告。
涉嫌严重违法违规广告的主要表现为: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或未经批准发布广告;利用患者、医生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含有保证治愈率或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其中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典型违法广告有:
一、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冠通益脉康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0395”的药品,通用名称为“益脉康胶囊”,批准的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有改善脑血循环,增加脑血流量,增加心肌对缺血、缺氧的耐受性,改善微循环的作用。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及脑出血后遗瘫痪,眼底视网膜静脉阻塞,冠心病,血管炎性皮肤病,风湿病”。该药品为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同时,未经批准发布,夸大功效,如“专业治疗脑血栓、脑梗塞、脑溢血、脑萎缩、脑动脉硬化症、脑供血不足、中风后遗症、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冠心病、心绞痛、心肌缺血、心肌梗塞、胸闷气短、心率不齐、心慌、风湿性心脏病等”;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如“我叫郭宏春,我是脑梗塞,得病半年了,住了三次院,后遗症一直没治好。打开电视机看到赵忠祥老师的广告,回到家吃了一粒,大约20分钟左右吧,效果非常好,原来脑子晕、脑子沉,现在非常清晰;原来脑梗塞,脖子非常硬,不能翻身,右肩膀不能着床,吃了这个药,减轻了很大的疼痛,最重的时候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要别人帮助,现在生活完全自理……”。
二、广告中标示名称为“优古太抗骨增生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692”的药品,通用名称为“抗骨增生片”,功能主治为“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肥大性脊椎炎,颈椎病, 跟骨刺,增生性关节炎,大骨节病”。该药品为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广告;同时,未经批准发布,夸大功效,如“专业治疗颈椎病、肩周炎、颈椎骨关节炎、增生型颈椎炎、腰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椎管狭窄、腰椎增生、腰肌劳损、骨质增生、跟骨刺、大骨节病、强直性脊柱炎、股骨头坏死、急慢性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老寒腿、老寒腰、月子病、手足麻木、关节红肿变形等各类风湿骨病”;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如“风湿骨病全面康复、永不复发”。
三、广告中标示名称为“风施克舒筋定痛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240”的药品,通用名称为“舒筋定痛片”,功能主治为“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慢性腰腿疼,风湿痹疼 ”。该广告未经批准发布,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如“我今年55岁了,去年我就感觉腰特别疼,带着腿麻,腰一疼腿就麻,走十几分钟腰就疼,服了三天到四天后,就不怎么疼了,服了一个疗程之后,腰活动自如,和以前一样了,吃了第二、第三个疗程,买米买面都能拎着走”。
四、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养心定悸膏”、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230”的药品,通用名称为“养心定悸膏”,功能主治为“养血益气,复脉定悸。用于气虚血少,心悸气短,盗汗失眠,咽干舌燥,大便干结”。该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如“它让久治不愈的心脏病患者免支架、不搭桥,一盒就变回正常人”、“只要喝上这种黑色黏药膏,胸闷、气短、心慌、心悸,几个小时就管用了”、“国药养心膏能把顽固心垢化成水,心脏病只要治好了,今后就不会再犯”;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如“这新剂型养心膏是特效药,轻一点的一盒就能好,重的三盒就能去根,我得心脏病二十多年了,三盒,好了”。
请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工作职能,继续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甄别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真伪,可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中心查询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2014年12月份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xls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