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付费工作,按照市政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于8月13日召开了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RG付费工作推进会议,各级医保、卫健负责领导、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人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广泛参加了此次会议,市医保局陈建民局长、周文蓉副局长、市卫健委沈洁副主任出席会议。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全市医疗保障部门2021年的重点工作内容,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背景下,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正向引导,保障就医群众权益、提高医疗绩效管理水平为目的,在全市范围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以大数据分析、诊疗技术水平数据化为依据,实现苏州市医疗行业的综合治理,完善医保基金全市统筹预决算方式,建成更为完备的政策监管体系。
会上,市卫健委沈洁副主任部署了全市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任务,提出了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吃透政策,紧扣关键环节,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成本管控,完善绩效考评等工作要求。市医保局周文蓉副局长就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发展方向、整体目标作了进一步的阐明,对病案质量管控、DRG分组规则、改革配套政策和重点工作时序进度进行了整体安排。
市医保局陈建民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一环,意义重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统一认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深刻理解DRG支付方式改革的内涵和要义,突出总额控制在支付方式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发挥DRG支付方式改革在市级统筹中的关键作用,彰显DRG在三医联动中的引领功能,坚决打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