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卫生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全省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将于7月1日启动。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拟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广泛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目的
宣传全市新农合工作新进展,让社会各界和参合城乡居民了解支付方式改革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政策。
二、宣传内容
1、住院按病种付费是贯彻落实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探索建立新农合医疗保障基金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合理补偿机制,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成本约束机制,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负担,从而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医疗保障水平的重大改革试点。
2、制定住院按病种付费改革的政策依据:一是科学合理地选择费用较高,病例较多,严重影响劳动能力或生命安全的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二是医疗机构按照明确的临床路径或标准化诊疗方案管理,易于控制过度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三是同组疾病“打包定额付费”,新农合基金明明白白付费,患者看病明明白白消费;四是实现患者、医院、医保、政府多方共赢的目标。
3、试点工作不可能将所有的病种都实现按病种付费,但随着疾病临床路径制定的进展,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重大疾病的病种。
三、宣传方式
1、市卫生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政策。
2、各县卫生局组织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3、各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通过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发布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信息;印制并广泛发放市、县、乡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的按病种付费试点病种、定额标准、报销流程宣传单。
4、市、县、乡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媒体、院内网站、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公开实施的按病种付费试点病种、定额标准、报销流程。
四、宣传时间
2011年6月27日至30日。
请各县将宣传方案于6月22日前报市局农合办。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