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技术服务水平,2021年3月至6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辽宁省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和技术服务报告评审工作。
全省共有46家机构参加了职业卫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比对盲样包括活性炭管中苯含量测定、活性炭管中庚烷含量测定、滤膜中砷含量测定、滤膜中镉含量测定、水中盐酸含量测定。经综合评比,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4家机构5个比对项目结果均为优秀。
全省共有40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技术服务报告评审,共抽取报告档案80份;25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技术服务报告评审,共抽取报告档案49份;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和技术服务报告评定档次均为优秀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7家。
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报,要求各市卫生健康委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涉嫌出具虚假失实技术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要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其他技术问题,要督促、指导各技术服务机构按照质控程序,认真整改。各技术服务机构要针对此次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和技术服务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一次全方位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相关责任人,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着力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省用人单位和放射诊疗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