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2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广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的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等5部门于2013年5月联合下发《广西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了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15年底,全区95.21%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66%的乡镇卫生院、85.8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2.1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人民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明显改善,中医药为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仍然不健全,服务能力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的需求。
二、《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了主要目标,即:到2020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县级中医医院(含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下同)为龙头,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完善,服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较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目标,即:到2020年底,全区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在“十三五”期间有明显提升,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
三、《实施方案》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八大重点任务和22项具体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加强县级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每个县级区域内原则上要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类医院,到2020年,80%的县中医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2.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到2020年,力争85%以上的县级综合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建设。到2020年,力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普遍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4.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
(二)加强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5.夯实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到2020年,力争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
6.加强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培养一批县乡村中医民族医临床技术骨干;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要建设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鼓励在职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人员学历教育,提高其学历层次和水平。
7.加强基层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8.加强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县级中医医院要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肛肠、老年病等中医民族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县级综合医院要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服务和妇女儿童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各级中医医院要设置基层指导科,承担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任务。
9.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到2020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力争达到65%。
10.拓宽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领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从仅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维护健康、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多元化服务。
11.推进基层签约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
(四)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12.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功能涵盖电子病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
1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功能涵盖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名老中医知识库、古籍文献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14.推动“互联网+”基层中医医疗。县级中医医院和基层中医馆要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让群众享受到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五)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
15.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自治区级基地,对辖区内每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级基地推广10类50项以上中医药民族医药适宜技术。
16.建立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
(六)切实做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城乡对口支援工作。
17.加强三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县级中医医院。重点对18个贫困县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18.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安排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展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提升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
(七)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深入开展。
19.深入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到2020年,力争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较“十三五”初期提升10%。
(八)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规范管理。
20.进一步加强中医民族医规范管理。加强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进行监督检查。
21.进一步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中药饮片和煎煮中药的质量;开展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规范医师处方行为。
22.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加强中药生产和经营企业中药质量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四、《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强化组织、强化责任制、强化政策落实、强化项目带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考核督查和强化宣传引导等7条强化措施,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政府对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投入补偿政策、医保对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鼓励和规范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使用,落实完善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的激励政策,建立通报奖惩制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广西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目标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