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市各开发区、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市第一人民医院: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江苏省药品(耗材)生产配送企业责任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苏卫药政〔2016〕12号),以下简称《约谈制度》)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约谈制度》的重要性
开展药品(耗材)生产配送企业约谈是规范企业履约配送,保障药品供应和临床需求的重要手段,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约谈制度》文件精神,做好市县联动,分级监管工作。在执行过程中要紧密结合供货企业积分考核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二、认真做好违规行为汇总上报
各单位严格按照《江苏省药品(耗材)生产配送企业责任约谈制度(试行)》第四条之规定,对有违规行为的生产配送企业,收集汇总具体违规行为,定期上报市卫生计生委药政处。违规行为证据材料须留存备查。
三、精心组织违规生产配送企业约谈
对于个别县区或单位发生的生产配送企业违规行为,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直接与企业约谈,并把《约谈记录表》、《约谈告知书》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对发生在多个县区的生产配送企业违规行为由市卫生计生委直接约谈。原则上,发生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生产配送企业违规行为全部委托给医院组织约谈,约谈后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市卫生计生委定期汇总辖区内生产配送企业约谈情况,将被约谈企业及产品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内通报。
附件:江苏省药品(耗材)生产配送企业责任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pdf
宿迁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