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天津市滨海新区曙洸药店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康福来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2);天津市滨海新区好得快大药房等6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3)。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