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包头市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验收标准(暂行)》要求,对以下企业提交变更资料进行核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1日。监督电话(传真):0472-5501503。电子邮箱:btyhlt@163.com
拟准予变更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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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安健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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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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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可证号由蒙DA4721585变更为蒙DA472c00218;2、注册地址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逸民园)-4-3号商店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万青路街道草原小区-2号底店;3、经营地址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新型居住区(逸民园)-4-3号商店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万青路街道草原小区-2号底店;4、经营范围由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除外)变更为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胰岛素*(含冷藏药品);其他内容未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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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