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等规定,经验收小组现场验收,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0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98-8279592。
通讯地址:景德镇市弘文路景德镇市发展中心北苑33号楼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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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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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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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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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类别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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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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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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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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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康源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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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善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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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善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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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贤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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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Ⅱ)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不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不含冷藏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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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昌江区珠山西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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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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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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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一心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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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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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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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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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Ⅱ)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冷藏冷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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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广场北路梨树园小区千年花园4栋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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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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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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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