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药政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采购工作,实现网上采购全覆盖,决定对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网上采购情况进行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各市、县(区)管理的、有药品耗材采购业务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单位等举办的公立和非盈利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二、核查方法和要求
各县市区根据2015年底的数据(详见附表),与本县(区)的实际机构进行核查,如有机构调整的、没有药品耗材采购业务的、本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业务由上级机构代采的情况,请在相应数据中修改,另附文字说明,并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核查后的应参加网采机构数据按附件格式,加盖公章后报市卫生计生局。
联系人:曹崇保 周阿妮 联系电话(传真):029-33550819
邮箱 :yzK33550819@163.com
附:全省药品耗材网上采购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核查表
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