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鑫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潘云龙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33003268号
你(单位)于 2023年03月23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34003041)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杭州鑫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金堂路733号426室。法定代表人:潘云龙。企业负责人:潘云龙。质量负责人:王金东。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类,除冷藏、冷冻类医疗器械。***
2023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