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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关于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实地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信息来源:查看

县(区)卫健委、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余市民营医疗机构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卫字[2022]147号)(以下简称方案)等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引导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促进民营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决定组建巡查工作组,于近期对全市范围内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实地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单位

市直医疗机构9家:袁河医院、北湖医院、银河医院、赣新医院、安瑞尔妇产医院、傅氏口腔医院、福海精一康复医院、长林医院、美康盛德医学检验实验室。

抽取部分县区巡查单位进行复查。(见附件1)

二、巡查内容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规范执业、运行管理、疫情防控4个方面16条,具体内容见附件2。

三、巡查时间

2023年3月(具体行程另行通知),每家医疗机构巡查时间为半天。

四、巡查方式

市卫健组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专项巡查组,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线索追踪等方式对市直医疗机构开展实地巡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区专项巡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线索处理、既往交办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县区卫健部门参照实地巡查相关要求于近期组织开展辖区巡查,建立工作台账,于2023年3月20日前巡查工作情况总结和民营医疗机构巡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报委医政医管科。

(二)被巡查医疗机构准备好《民营医疗机构巡查情况自查表》、检测机构准备《检测机构巡查情况自查表》并现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医务人员档案及巡查内容涉及的文件、报表、病历资料等各类有关台账。

(三)有关巡查表格详见《方案》,请被巡查单位安排好专人对接巡查工作。

联系人:医政医管科  刘鹏 胡菲

联系电话:6437700? 6420656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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