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查处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3〕1号)做好日常监管的工作要求,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拟于3月23日至4月29日对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湖南省胸科医院、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南省康复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开展重点领域现场检查。请各被检查单位及时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真实有效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档案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示。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