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2014年全省新农合工作要点》内容,着力推进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病种分级诊疗工作,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基层医疗服务保障工作。请各地根据本地医疗业务实际,在满足农民基本医疗需求和促进基层医疗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参照现行新农合药品和诊疗目录内容,提出拟增补(或删减)项目,于2014年6月16日前上报省新农合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gsxnhb@163.com。
联系人:李小芹
电话/传真:0931-4818862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