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就
2015年深化医改工作进展和2016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举行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分享了部分地区的医改经验,重点提到了福建、河北等地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表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从17个、到去年底100个试点,其中,在“三医联动”改革中,福建三明的经验可圈可点,可以在全国推广。
梁万年介绍,三明模式的核心是“三部曲”破旧机制、建设新机制。第一步挤压空间,两刀下去,第一刀砍向流通领域,流通领域通过“两票制”,通过集中招标的方法把水分挤出来。第二刀砍向医务人员不合理的医疗行为,大检查、大处罚,对一些营养性、辅助性的用药实行严格的监控和阳光管理信息公开。可以把一些不合理的行为和虚高的价格挤出来,给医保省了钱,给老百姓省了钱。
而对于医疗服务价格,梁万年介绍,第二步,调整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真正把反映劳务技术的价格项目提升上去,比如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诊疗费等等,过去这个不值钱,甚至越干越贴钱,就通过挤出的水分跟医保省的钱调上去。第三步调高的部分由医保报销,叫“保衔接”。前两刀下去以后,挤出了水分,给医保省了钱,医保用这个钱来报销提高的价格部分。最终做到老百姓的总体负担不增加,医院总体收入不减少,医保的整体支出不增加,也没有穿底,财政的保证可持续的情况。简单讲就是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实行“腾笼换鸟”。
而对于日前备受关注的药品流通“两票制”,梁万年表示,为落实真正的压缩流通环节,三明市已经做的“两票制”,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一票,到流通企业到医院一票,一个医院进的药最多两票,把流通环节大幅度的压缩,这个经验我们今年提出来所有综合医改试点省全面推开,并鼓励试点城市积极采用“两票制”,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经验。包括药品的谈判,对专利药、独家品种实行谈判,降低价格。
在卫计委发布的部分地区深化医改经验介绍中,提到福建地区全面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七个新机制:
一是建立目录遴选新机制,坚持“为用而采、按需而设”原则,采取定额、公示等办法,由各级医疗机构按临床治疗需要自下而上申报药品采购计划,省级药品采购机构以各医疗机构申报品种最大重合度为主,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省级采购目录。
二是建立分类采购新机制,严格执行“双信封”评审,综合考虑药品各项因素,合理确定经济技术标的评审分值,合理控制低价药的涨幅,对常用低价药品实行差别化报价挂网,并实行重点药品监控。
三是建立医保支付新机制,成立省医保联席会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药品集中采购实际产生的价格情况,研究确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
四是建立集中结算新机制,统一选择确定药品采购集中结算开户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确保药款及时支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药品生产流通成本。
五是建立激励约束新机制,全省分为若干采购片区,医疗机构按采购片区组成采购联合体,按照“单一货源”的原则,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入围品规的基础上,开展量价挂钩的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同时制定考核及奖励办法,按年度对医疗机构药品成本控制情况及带量采购的成效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医疗机构实施奖励。
六是建立监督管理新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应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药品采购服务监管机制。
七是建立采购平台新机制,落实专项资金用于加强省级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实现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提高智能化水平。
附:2016年深化医改的十个重点任务
2016年深化医改共有10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以江苏省启东市、安徽省天长市、福建省尤溪县、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为示范带动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落实政府责任,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大力改善医疗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
二、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试点。总结推广地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熟经验。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到2016年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配套政策。
三、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巩固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制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积极鼓励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逐步增加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药品品种数量,合理降低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价格。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五、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健全医药卫生监管法律体系。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等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全面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加强儿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各省(区、市)要制订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
七、稳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健康促进,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试点,推动预约诊疗等服务,积极发展远程医疗。开展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试点工作。
九、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
抓好社会办医政策落实。稳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积极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医疗旅游。
十、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改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总结推广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经验做法。加大对医改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力度,加强对三医联动及公共卫生等重大决策问题研究,强化医改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