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从国家医保局召开的“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基本医保现有甲类、乙类药品目录基础上,2025年该局将发布第一版丙类药品目录。
据介绍,丙类药品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会上表示,研究制定丙类药品目录,有利于为商业健康保险确定药品保障范围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挥更大作用;有利于构建创新药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医药新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满足患者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黄心宇介绍,在使用范围上,将采取多种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在工作安排上,丙类药品目录与每年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丙类目录药品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在支持落地应用上,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调整支付管理政策,对于丙类目录药品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由于丙类药品目录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对接,必须留有一定的产品设计、精算、落地的时间。因此,从今年开始,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从4月1日开始申报,争取9月完成。对4月初申报开始时尚未获批,但预计今年5月底前能够获批的新药,企业可进行预申报,只要在5月底正式批准,就能够参加后续的专家评审环节。”黄心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