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全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58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双通道”国谈药品责任医师管理工作的通知》(滁医保发〔2022〕12号)要求,经国谈药品“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现将2025年度市直及两区“双通道”国谈药品责任医师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3日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0550-3218275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