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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0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区)卫健局,漳州开发区教育卫生局,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古雷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卫基层〔2023〕81号),我委制定了2023-2025年漳州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的重要意义,强化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或丰富各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要将落实情况及时报送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科。

  联系人:林舒婷

  联系电话:0596-2066904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卫基层〔2023〕81号),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特制定2023-2025年漳州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

一、畅通医疗服务流程

1.预约号源向基层开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预留至少20%的门诊号源优先向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常住居民提供上级医院专科门诊预约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在预约转诊、检查、住院床位等方面的作用。

2.县域内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发挥县域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六大中心”作用,做好县域内不同机构间检查及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强化检查检验相关专业质量控制和管理,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重复检查检验负担。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3.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基层。通过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等模式,结合“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帮扶、医生晋升前下基层服务等项目,推动市、县医疗资源下沉。吸纳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退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有条件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可在基层分院设立名医工作室。

4.开展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根据辖区服务人口、服务需求、服务能力等要素建立稳定的县域巡回医疗和乡村派驻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县乡两级医务人员对服务能力薄弱的乡镇卫生院、公办村卫生所开展巡诊和派驻服务。保障乡村两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供给,提升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

5.加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规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医护人员掌握急诊急救技能,配齐相关药品。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业务指导培训。未配备救护车辆的乡镇卫生院,由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做好应急车辆统筹保障。

6.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扩大基层中医药服务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馆”,加强内涵建设,提升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共享中药房”服务。推进村卫生室“中医阁”和中医药诊疗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乡村医生中医知识技能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

三、优化基层门诊服务

7.改善就医服务环境。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加强内涵建设,改善就医环境,提升患者体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行“一人一诊室”,保护患者隐私,维护就医秩序。设置和完善机构内就诊指南及路径标识,方便群众就医。提供轮椅、座椅服务,加强环境整治和卫生间清洁工作,保持就医环境干净整洁,门诊公共卫生间要做到“两有一无”,即有流动洗手水、有洗手液(皂)、无异味。完善消防等安全保障设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8.延长城市社区门诊服务时间。在无急诊服务且诊疗量较大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工作日门诊延时服务1-3小时,或酌情在节假日、周六周日等增加门诊服务时间,方便社区居民尤其是上班、上学等人群在家门口就近获得基本医疗、慢病配药、家庭医生签约、健康咨询等服务。对延时服务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必要的补休、轮休或补助。

9.推进中高级职称医师值守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通过内部挖潜、合理调配人力以及统筹安排上级医院下沉的医师,保障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1名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门诊服务,解决群众就诊需求,促进分级诊疗和基层首诊。辖区服务人口较少,日门诊人次数较低的乡镇卫生院,有条件可以采用远程医疗方式予以保障。

10.畅通群众门诊配药开药渠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长期处方服务,为病情稳定且规律长期服药的患者开具4-12周长期处方,并逐步扩大慢性疾病病种覆盖范围。在确保信息真实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对高龄、卧床等行动不便的慢性病签约患者,经患者本人授权后可由家属代开药。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通过设置“流动小药箱”等方式,为特需群众提供送药到家服务。有条件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中药房可以作为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心药房逐步开展“共享中药房”的试点工作,通过处方流转等方式共享中药房,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

11.优化疫苗接种门诊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疫苗接种门诊全面推行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开展预约周末疫苗接种服务。接种门诊结合服务能力、辖区居民服务需求、日常作息时间等合理分配周末预约号源,对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值班和轮休。

12.推行“先诊疗、后结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辖区常住或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门急诊、住院就医过程中“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服务方式,提供多种付费渠道和结算方式。支持村卫生室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多种方式纳入当地医保定点管理,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开药。

四、深化重点人群服务

13.为慢性病患者提供运动、饮食处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首次诊断为或处于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高血压初期的慢性病患者提供运动健身、饮食营养等非药物处方和戒烟、限酒、“三减(减油、减盐、减糖)”等建议,帮助其通过适量运动、健康饮食等方式控制危险因素,恢复并保持健康状态。

14.深化老年人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并及时更新辖区65岁及以上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台账,加强主动联系和动态服务,根据健康需求及时做好转诊转介。同时设置老年人友好服务岗位或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就医咨询、导诊以及自助信息设备、手机终端等协助办理服务。

15.优化妇幼健康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加大妇女儿童健康知识、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出生缺陷防治等妇幼公卫项目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规范开展孕产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将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6.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依托手机APP、语音电话、互联网等工具,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强与签约群众的联系,每季度至少主动联系1次签约重点人群。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签约包服务内容提高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签约重点人群的随访、履约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各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辖区居民健康需求特点,充分发挥服务特色和优势针对不同人群制订价格合理的个性化服务包,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精准化的签约服务项目,扩大服务供给,让签约对象更有“获得感”。

17.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家庭病床服务收治要求的患者提供家庭病床服务。支持具备开展家庭病床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规范提供家庭病床服务,优先对长期卧病在床、失能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倾斜,缩短建床审批时间。逐步扩大家庭病床服务覆盖面,有效满足群众居家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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