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伐替尼胶囊集采前108元/粒,集采后3.2元/粒;那度胺胶囊集采前200元/粒,集采后15元/粒,注射用特利加压素集采前314.6元/支,集采后16.56元/支……记者从亳州市医保局获悉,亳州市稳步推动药品耗材集采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需求的同时,为患者实实在在减负。2024年,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50%,最高降幅97%,节约资金超3亿元。
亳州市构建“1+N”药品管理体系,由医共体牵头医院设立中心药房枢纽,严格执行用药范围、网上采购、集中配送、药款支付、药学服务“五统一”。亳州市压实牵头医院主体责任,将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纳入协议管理,全面实施药品追溯码,确保用药安全全程可溯;2024年全市执行国家、省药品集采13批次、608个品规,总金额4.5亿元,落地耗材集采704种。
亳州市建立了县域药品供应目录动态调整制度,重点保障慢性病、多发病及妇幼老年群体用药需求。通过构建“基础目录+扩展目录”双清单,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慢病用药目录100%统一。基层药品配备标准显著提升,各乡镇卫生院西药品规模达200种以上,村卫生室稳定保持80种核心药品,基层药品配送率提高到90%,基本满足群众不出村购药报销需求。
在智能化监控方面,亳州市开发应用“亳州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监控平台”,实现集采医疗机构、集采药耗批次和品规、集采产品生产和配送企业全覆盖,实现集采管理一个页面、平台管理一个专班,全市集采智能化、高效化管理模式,集采任务落实更加高效。亳州市还实时跟踪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量及中选企业供应情况,去年执行药品集采达约定量的229%,耗材集采达约定量的152%,推动集采成果惠民见效。
另外,亳州市搭建了县域药品供应链智能平台,加强乡村药品供应的“需求—计划—采购—配送”闭环管理,中心药房汇总审核、提交药品采购计划,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至下辖各医疗机构,“一月一统”药品配送入库金额和配送入库数量。同时,积极探索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保障集采药品款按期支付,2025年已试点预留资金800万元,用于第一季度支付集采药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