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了《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是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山东省放射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以来颁出的首张《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
近年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充分考虑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和企业实际诉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充分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细则》,明确了放射性药品经营的准入条件,对组织机构、人员资质、设施设备、辐射防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采取全程网办模式,工作人员主动对接全省第一家申报企业,对企业的申报材料、仓库设置、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多环节、全方位的业务指导,既提高了审评效率,也极大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按照《细则》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做好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准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力助推我省核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