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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配置使用现状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09 信息来源:查看

各设区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掌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补助资金配置使用现状,协调解决资金拨付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省厅近期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的配置使用现状进行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二、调查内容

(一)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省级补助资金拨付情况;

(二)县级配套补助资金落实及拨付情况;

(三)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分配测算方法及拨付形式等情况;

(四)医疗机构收入及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五)资金拨付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三、调查方法

(一)填报调查表。调查表分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配置使用现状调查表。乡镇卫生院调查表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填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查表由设区市卫生局填报。

(二)实地核查数据。在整理分析各地上报调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到实地对数据进行核查。每个设区市随机抽取1-2个县(市、区),对卫生局报送的调查材料进行核实,并与医疗机构台账进行比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配置使用调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熟悉掌握填报要求,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卫生行政部门要如实填报调查数据,认真整理存在的各种问题,要积极与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对基层医疗机构有关数据进行核实,确保调查材料真实可靠。

(三)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按时报送调查材料,整理各地报送数据,形成资金配置使用情况报告,分析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于10月25日前将调查表和情况报告报厅药政处。

联 系 人:药政处 廖立华

电话(邮箱):0791—86256240(jxswstyzc@163.com)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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