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558226
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10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6月26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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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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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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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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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变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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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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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银城药店有限公司官浔四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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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魏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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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变更为:杜柔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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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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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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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银城药店有限公司梧侣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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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陈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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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变更为:沈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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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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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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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银城药店有限公司梧侣二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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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许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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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变更为:陈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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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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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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