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医院、各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医联体工作,根据《南京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医联体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医疗联合体的组建
以溧水区人民医院为核心医院,与永阳、东屏、洪蓝、白马、石湫、晶桥等镇街卫生院组成溧水区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以溧水区中医院为核心,与和凤、柘塘等镇街卫生院组成溧水区中医院医疗联合体。
二、医联体成员单位的名称调整
为方便医联体内相关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将各镇街卫生院名称作如下调整:
永阳镇卫生院增挂溧水区第二人民医院的牌子;
石湫中心卫生院增挂溧水区第四人民医院的牌子;
白马中心卫生院增挂溧水区第五人民医院的牌子;
洪蓝镇卫生院增挂溧水区第六人民医院的牌子;
东屏镇卫生院增挂溧水区第七人民医院的牌子;
晶桥中心卫生院增挂溧水区第八人民医院的牌子;
柘塘中心卫生院增挂溧水区第二中医院的牌子;
和凤中心卫生院增挂溧水区第三中医院的牌子。
三、调整医疗联合体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鲁慧荣 区卫计局局长
刘智敏 区卫计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海森 区卫计局副局长
陈 水 区人民医院院长
邱贤澄 区中医院院长
成 员:马骅骝 区卫计局办公室负责人
仲正龙 区卫计局人教科科长
杨明清 区卫计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胡菊萍 区卫计局财务科科长
谢英顺 区卫卫计局合管办副主任
陶孝玲 区卫计局医政科科长
章熙龙 区卫计局药品采购中心主任
李健平 永阳镇卫生院院长
袁隆海 石湫中心卫生院院长
俞 翔 白马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孔保 洪蓝镇卫生院院长
陈敬年 和凤中心卫生院院长
俞腊凤 东屏镇卫生院院长
徐友志 晶桥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章壮云 柘塘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建立联席制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政科,周海森任办公室主任。
四、成立医联体理事会
各医联体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医联体理事会组建工作,作为日常内部运行管理机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医联体工作例会,及时调整和探索医疗联合体内相关工作。
五、工作任务
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区域内全覆盖,实现资源共享、效益共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门急诊人次和住院人次逐年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一)人才培养
医联体核心医院负责各成员单位内医、护、药、技等各类专业的培训(免费),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后考核不合格者需再次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培训,至考核合格后方可回单位上岗。
(二)技术支持
1、特色科室:医联体核心医院应根据成员单位实际情况,帮助其制定特色科室发展计划。三年内各成员单位应至少建设有1个市级特色科室。
2、联合病(房)区:医联体核心医院与各成员单位建有联合病房(区),床位不少于20张,每周至少下派专家查房3次,参与病区管理与医疗质量控制,并积极做好医联体内部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
(三)双向转诊
医联体核心医院与各成员单位之间建有双向转诊机制,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核心医院开放上转患者绿色通道,优先检查、优先安排住院,并做好下转患者的延续跟踪治疗。各成员单位应积极主动与核心医院做好沟通联系,保障转诊患者的便捷就医及医疗安全。
(四)资源共享
核心医院对各成员单位的医疗、护理、医院感染、检验、影像、心电等开展业务指导和质控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考核。各成员单位应主动接受核心医院组织的质控和指导工作。
(五)药品保障
医联体成员单位为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及发展特色科室、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等所需的、在成员单位基药使用目录范围外的药品,由核心医院和成员单位共同提出申请,报局医政科,经审核同意后,由核心医院提供给成员单位,以零差价销售,核心医院做好该类药品的处方、医嘱点评工作,指导其合理用药。核心医院提供给各医联体成员单位单独使用的基药目录范围外的药品,不计入核心医院药占比考核,但计入使用单位的药占比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联体工作涉及一系列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需要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共同参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谋划,积极探索。医联体理事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
理事会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推进落实。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医联体建设。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对医联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联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此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