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阳县天城镇卫生院向我委提出变更为崇阳县天城镇卫生院(崇阳县天城医院)(增设眼科、病理科、病理科等,其他有关科室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要求合设)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办通[2019]94号)《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机构设置与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规〔2015〕1号)要求。同时,根据公立医疗机构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崇阳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立3-4个农村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至少1个中心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规定。经资料审查符合条件,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组织专家现场核查评定符合变更条件,现就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18日。
单位名称:崇阳县天城镇卫生院
拟变更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综合医院(二级)
拟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崇阳县天城镇卫生院(崇阳县天城医院)
地址: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桃溪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陈靖隽
主要负责人:陈靖隽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拟变更床位:200张(2张)
拟变更诊疗科目(项目):增设眼科、传染科、病理科,有关诊疗科目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要求合设。以上诊疗科目设置已经专家执业验收确定。
其它: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对上述变更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向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8133583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9号
邮编:437100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