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
渝食药监公告〔2014〕16号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我局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2014年7月至9月期间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主要有:
一、东台市梅氏药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骨伤磁疗贴”,其产品适用范围为“适用于闭合性创伤(包括骨折术后恢复、关节疼痛、非细菌性炎症、组织挫伤的辅助疗)”。广告宣称“不管病情有多重,病史有多久,只要贴敷几次疼痛、肿胀消失;2-3周期能蹲能起,能轻松上下楼梯、逛公园。“骨霸”专治股骨头坏死、塌陷、疼痛、髋关节脱位扭挫伤行走困难、股骨头置换术后功能恢复等,只需按穴位贴敷数次疼痛大减,1疗程盘腿、弯腰、下蹲、上下楼;2-3周期清死骨生新骨,丢掉双拐健步如飞”。该医疗器械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篡改医疗器械广告批准内容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以专家和患者名义或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关节痛消贴”,其产品适用范围为“适用于关节退变引起疼痛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我妻子患有关节退行性病变,骨质增生,间隙不均匀性狭窄,滑膜炎,上下楼关节疼痛、撑不住劲、打软腿,久坐站起时僵硬,迈不动步,蹲不下,站不起来……,贴3天就感觉好多了,才一个月,正常行走已经没问题。对关节软骨具有极强的营养修复作用,可快速钝化骨刺,恢复滑膜的润滑功能,迅速解除关节疼痛,两个礼拜基本恢复正常生活。根本无需换关节,做手术”。该医疗器械广告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篡改医疗器械广告批准内容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以专家和患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请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对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同时加大对消费者购买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附件:2014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
2014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序号 |
产品类别 |
通用名称 |
广告中标示名称 |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 |
违法广告
发布次数 |
发布公告单位 |
1 |
医疗器械 |
骨伤磁疗贴 |
仙草骨霸 |
东台市梅氏药械有限公司 |
8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医疗器械 |
远红外关节痛消贴 |
仙草骨痛贴 |
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3 |
医疗器械 |
磁疗贴 |
寸草心牌膏药 |
山东世纪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4 |
医疗器械 |
远红外贴 |
仙风道骨 |
南阳靓之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5 |
医疗器械 |
远红外腰椎痛消贴 |
仙草活骨膏 |
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6 |
医疗器械 |
眼贴 |
蒙古明目草眼贴 |
乌兰察布市乔氏伟业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 |
2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7 |
医疗器械 |
静电理疗贴
(已注销) |
黄金7小时助眠贴 |
商丘方圆药业有限公司 |
2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8 |
医疗器械 |
便携式腰椎支撑牵引理疗康复器 |
腰椎间盘突出症治疗器 |
石家庄市军威医疗保健
器械有限公司 |
1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9 |
医疗器械 |
尿路康贴(已注销) |
一线通尿路康贴 |
合肥润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 |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