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及省、市相关要求。现将国家短缺药品信息(十一)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短缺药品信息确认
(一)请各有关单位在2021年11月12日17时前请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进行相关国家短缺药品信息的确认工作。
(二)如同意确认公示信息的,请点击“确认”,不同意的,请点击“放弃”,有异议的,请提交申投诉。逾期未操作且未提出申(投)诉的,视为主动放弃纳入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交
二、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企业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二)咨询电话:020-28866465。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