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3号)规定,结合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分级相应递减定价原则,我局拟订了《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如有意见,请在9月13日前反馈市医疗保障局(地址:云浮市云城区育华路兴隆西二巷3号,电话:8869806,电子邮箱:yfylbzj@163.com)。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
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和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位市民: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 粤医保发〔2024〕23号)(以下简称《通知》)传达给你们,并做出以下措施:
一、制定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
根据《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定价原则,制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2)。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不超过《云浮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要求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支付政策
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详见《通知》附件2),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障住院医疗待遇政策核发待遇。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参照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执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到2029年9月30日止。凡国家、省、市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