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濮阳市医疗保障局 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统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精神,8月23日下午,清丰县医保局组织召开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院长参会,会议由清丰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军主持。
会上,清丰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瑞琴解读了《关于统一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并对此次价格调整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王瑞琴指出,《通知》调整并统一了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支付标准和医保支付类别,按照医疗机构级别划分为五个档次,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自身级别调整到位,确保2024年9月1日起全面执行。
王洪军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统一的重要意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是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重要举措,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各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积极将本次价格调整工作落实到位。二要多措并举推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落地落实。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健全管理体系,提高价格管理人员执行力;重视人员培训,提高服务价格执行准确率;强化信息支撑,提高执行标准规范性;加强公示监督,提高医疗机构诚信度。三要建立完善医药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全县医保系统要主动作为,靠前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要积极参与,主动思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全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全面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