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网络销售备案)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哈市监发(2024)42号)文件要求,经监管部门对哈尔滨市德康医药药材商店(该企业经营场所为双城市民主街药材公司楼团结大街88号)核实,该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但未进行备案注销,我局于2024年12月12日在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取消备案公示,现决定对哈尔滨市德康医药药材商店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自取消备案之日起,该企业不得再继续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