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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通过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
发布时间:2025/08/28 信息来源:查看

    2025年8月12日至8月18日,我局向社会公示了《通过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 公示期间,共收到75条反馈意见。

    根据收集到的意见,我局按程序对有关药品审查结果进行了复核和修正,共有6个药品形式审查结果发生变化,均为申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具体情况为:

    1.注射用利培酮微球改为不通过形式审查;

    2.注射用双羟萘酸曲普瑞林改为不通过形式审查;

    3.左旋多巴注射液改为通过形式审查,符合目录外申报条件5;

    4.葡萄糖酸钙氯化钠注射液改为通过形式审查,符合目录外申报条件2;

    5.注射用头孢曲松钠舒巴坦钠改为通过形式审查,符合目录外申报条件2;

    6.熊去氧胆酸口服混悬液通过形式审查,但审查结果改为符合目录外申报条件1/4/5。

    最终,2025年目录调整申报阶段我局共收到基本医保目录申报信息718份,涉及药品通用名633个,535个通过形式审查,其中目录外311个、目录内224个。商保创新药目录申报信息141份,涉及药品通用名141个,121个通过形式审查,其中同时申报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有79个。具体药品名单详见附件。

    此外,一些非独家品种中,同一通用名不同企业按不同条件申报,依据企业申报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只有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企业才能参与下一步工作。通过形式审查,仅代表该药品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获得了参加专家评审的资格。只有通过评审、谈判等全部环节的药品,才能最终被纳入目录。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程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工作。请相关企业关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及时获取目录调整形式审查、评审、谈判、协议签署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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