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惠企便企服务,助力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开展医疗器械检验参数扩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6月2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812865966@qq.com)。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