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根据《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通知》(普医保发〔2019〕35号)文件要求,江城县医疗保障局组织评估专家对2020年上半年江城县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评分,经江城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审工作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月 2 日至 7 月 9 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江城县医疗保障局申请复核,联系电话:0879—3722898。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