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天津举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新闻发布会。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连欢、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蔡若莙、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甄凤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吴立国、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温晓清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李娟:
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连欢先生,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蔡若莙女士,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甄凤英女士,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吴立国先生,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温晓清先生,为大家介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首先,请高连欢先生介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总体情况。
天津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连欢:
各位媒体朋友: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继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后的第六项社会保险。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我市2021年的20项民心工程,也是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的工作举措。2020年9月,我市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长护险试点城市。2020年12月,市政府印发《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6月1日,我市正式启动长护险护理服务和待遇支付工作。下面我就大家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介绍。
一、关于参保范围。试点阶段,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目前,可以覆盖约61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390万人,退休职工220万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将参保对象扩大至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二、关于筹资标准。试点阶段,长护险单位缴费每人每年12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单位缴费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按月划出,个人缴费从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中按月划出,不额外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
三、关于享受待遇人员范围。经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通过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失能评定费用每人每次200元,试点阶段,暂时从长护险基金中列支,无需个人负担。评定未通过且失能状态发生变化的,可在6个月后重新申请。失能评定机构采取入户(或入院)方式开展失能评定,全程录音录像,重度失能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失能评定。
四、关于待遇标准。入住养老院等接受机构护理的,按照每人每天70元标准,长护险报销70%,个人负担30%;在家接受居家护理的,按照每人每月2100元标准,长护险报销75%,个人负担25%。需要说明的是,作为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护险不同于养老福利政策,不会发放现金补贴,重度失能人员相关护理费用,在长护险报销基础上,个人还需要负担一部分费用,体现社会保险责任分担的原则。
五、关于护理机构。本市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以及与民政、街道(乡镇)等政府部门签订运营本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比如,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合同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出申请后,按程序确定为定点护理机构。
六、关于服务人员。长护险护理服务人员应是与定点护理机构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的医师、助理医师、护士,以及具备养老服务相关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学校或经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认定或者委托的机构颁发相关证书的养老服务相关人员,主要包括养老护理员、病患护理员、医疗护理员等。
七、关于报销项目。我市长护险服务项目共27项,其中,基础护理服务项目16项,覆盖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等,包括洗头、洗脸、理发、助浴、翻身拍背等;专业护理服务项目11项,覆盖非治疗性照护、风险防范、功能维护等,包括压疮护理、皮肤护理、鼻胃管、尿管更换等。重度失能人员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纳入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
八、关于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凭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享受长护险待遇。其中,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给定点护理机构;应由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护理机构按月结算,让参保人员更加便捷地享受待遇。
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长护险试点“1+11”配套政策制定、委托经办管理体系构建、重度失能集中评定、护理服务承接、护理服务和待遇支付启动等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运行平稳。
李娟:
谢谢高连欢先生。下面,请蔡若莙女士通报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进展情况。
天津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蔡若莙:
各位媒体朋友:
为切实做好长护险落地工作,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全力攻坚,已经完成试点政策制定、经办管理、服务承接、系统开发等准备工作。下面我通报下具体工作进展情况。
一、完成长护险配套政策制定。已经完成长护险试点实施方案和细则、失能评定办法、定点护理机构管理办法、委托经办意见等“1+11”的配套政策制定,建立试点骨干政策体系。
二、在河西区进行政策模拟运行。在河西区组织开展政策模拟运行,摸索试点工作经验,特别是在推进长护险与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深度融合方面经验,为全市推广提供重要参考。
三、开展重度失能评定工作。确定56家阶段性失能评定机构,经4轮规范培训后医护人员发放失能评定人员证。集中完成申请人员入户(或入院)失能评定工作,公布评定结果,未通过的正在组织异议复评。
四、构建长护险经办服务体系。经公开招标,确定9家商业保险公司共建长护险委托经办机构。目前,已完成长护险综合服务中心(1家)、片区中心(3家)、辖区分中心(21家)等委托经办机构选址、岗位设置和人员招聘等工作,将按要求开展对外服务。
五、做好长护险服务承接工作。确定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确定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并按照“一对一”原则,安排养老护理员对接服务重度失能人员。同时,辖区医保、人社等部门密集开展养老护理员规范化培训工作,充实养老服务力量,确保长护险服务承接稳妥有序。
六、开发长护险信息系统。开发全市统一的长护险信息系统,涵盖失能评定、护理服务、经办管理、监督稽核等7大功能模块,140余子功能模块,联通行政部门、经办机构、护理机构、参保人员、服务人员、评定机构等,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
七、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与业务培训。通过天津卫视、天津广播等多次广泛深入解读长护险政策。依托天津日报发布专版政策解读。利用津云、“天津医保”公众号推出政策解读等20余期。组织开展全市培训3次。各区开展二级培训40余场次。
截至6月15日,全市56家失能评定机构已为集中申请人员进行失能评定,经过评定后达到重度失能标准12300余人。确定635家定点护理机构,其中养老机构295家,医疗机构166家,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74家。组织定点护理机构及时对接服务重度失能人员,已经与7800余名重度失能人员“一对一”签订护理服务协议,已经护理计划的近6800人,已经入户(入院)提供长护险护理服务28740余人次。开通4006972666全市长护险咨询服务热线,累计接听电话近6200单,客户评价综合满意度96.71%。
李娟:
谢谢蔡若莙女士,下面,请甄凤英女士介绍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长护险服务承接等有关情况。
天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甄凤英: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市政府印发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来,市民政局作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推动长护险制度设计、政策完善、服务承接等工作,下面我就相关工作介绍三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充分了解和把握长护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保“第六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设计,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共享发展改革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对于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是重大发展机遇,也将成为养老服务业良性发展的“助推器”。市民政局积极参与试点政策制定和完善,在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出长护险政策信息,宣传长护险政策,多次组织长护险政策培训,为全市民政系统和养老服务机构掌握政策、推进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二、加强指导,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做好长护险服务承接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在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受益人群为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的重度失能人员。在这部分人群中,绝大多数为重度失能老年人。因此,市民政局将落实长护险服务,作为“为群众办实事”重要行动,引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照护水平,做好长护险服务承接的相关准备和服务承接工作。我们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摸底数”,即摸机构底数,梳理符合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申请条件的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名单,供长护险经办机构筛选参考,其中养老机构387家、社会化运营和社会力量办日间照料中心498家。摸人员底数,梳理近两年来参加市民政部门培训的护理员9000余人次,确保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服务力量和服务质量。二是“抓落地”。市和区民政部门积极协助医保部门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参与长护险落地工作。在长护险阶段性申请阶段,545家养老服务机构成为长护险阶段性申请机构。其中,469家养老服务机构成为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12家养老服务评估社会组织成为长护险阶段性失能评定机构。
三、把握契机,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紧紧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长护险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连续第14年将养老服务纳入20项民心工程,2021年计划新建照料中心100个,新增养老床位4000张。二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大力推进区、街两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小型化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打造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模式,探索构建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市、区、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三是完善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按照《天津市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部署,实施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三级培训,提升日常照护专业水平,到2022年实现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1万人次以上。四是发布标准规范服务。推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规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规范》等标准。全市养老服务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6个,为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提供标准规范支撑。
下一步,作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市民政局将结合长护险试点工作,进一步在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下功夫,瞄准老年人需求,加大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老年人照护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规范和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消防安全星级评定等工作,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养老服务机构高质量保障好长护险服务承接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李娟:
谢谢甄凤英女士,下面,请吴立国先生解读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
天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吴立国:
各位领导、记者朋友们: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就要在我市正式实施了,培养一批长护险所涉及的,且社会紧缺的相关职业技能人才,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一项工作。市人社局作为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主管部门,近年来依托“海河工匠”建设政策,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了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的提升。长护险正式实施后,我们也为有意愿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下面,我将相关支持政策进行提炼并作一简要汇报。今天,我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汇报,一是培训对象、二是培训平台、三是补贴政策。
一、培训对象
就是谁可以参加培训。按照《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局发〔2019〕26号)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企业职工;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农村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养老护理员等相关职业的技能培训、鉴定(含技能等级认定),符合要求的可享受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
二、培训平台
就是去哪参加培训。按照政策规定,我市可开展补贴培训的机构为: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院校、公共实训机构、职业培训学校,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我们对享受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实行签约管理。
长护险实施后,符合要求且有意参加培训的人员可到我市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培训。目前,我市拥有493家民办培训机构,其中82家开设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培训。大家可以从中进行选择,报名参加培训。
此外,本市从事养老护理的企业,可依托其建设并由市人社局遴选认定的企业培训中心,面向本企业职工开展内训,培训补贴直补企业。目前,已有4家企业培训中心可开展本企业职工的技能培训。
三、补贴政策
就是按什么标准进行补贴。市人社局坚持“需求引导培训、补贴对应等级”原则,引导广大劳动者参加养老护理员等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我们建立了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制度,定期对市场需求职业、等级和培训成本进行调查,制定《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各类人员参加《目录》内职业和等级的技能培训,取得证书的,这里的证书是指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培训包合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按照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程度,分别给予补贴标准100%、90%和80%的补贴。养老护理员职业也在《目录》当中,属于非常紧缺职业,按照100%标准进行补贴,补贴为870元至2000元。特别是,政策还对就业困难人员还给予每人1000元的生活费补贴。
本次发布内容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李娟:
谢谢吴立国先生,下面,请温晓清先生介绍我市入户护理服务工作有关情况。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温晓清:
市卫生健康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的重要要求,结合工作职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聚焦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的迫切需求,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和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等系列政策文件,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措施、改进护理服务模式,持续深入推进居家护理服务工作。
一、加强居家护理服务,精准对接老年人群服务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居家护理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2021年推进社区老年健康服务和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入户医疗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将“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列入“20项民心工程”,明确了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标准、社区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特需上门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特需上门服务项目等,丰富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持续推进社区老年健康服务,通过完善和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使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2021年底,全市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老年人将达到100万人,为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入户医疗护理服务将达到15万人次。
二、积极推进“互联网+护理”,拓展延伸护理服务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行业内论证、征求意见,采取“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方式,在全市部分医疗机构逐步试点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
一是从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护理技术中,确定了首批35项“互联网+护理服务”技术项目,重点为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人群以及其他有居家护理服务需求的特殊人群提供入户护理服务。
二是对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护士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二是能够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三是有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为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提供技术支撑。从业护士有四个条件:一是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二是具有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三是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可查询。四是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和违法行为。
三是为保障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和护士安全,对首诊医疗机构确认、“互联网+护理”服务流程、药品使用、工作制度和设备配置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截至目前,我市试点开展“互联网+护理”入户服务的医疗机构已达到18家,累计共开展“互联网+护理”入户服务4000余例。
李娟:
谢谢温晓清先生,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中国日报记者:
长护险试点已纳入我市2021年20项民心工程。那老百姓怎么才可以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呢?
蔡若莙:
目前,学术界将失能情况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个等级。按照国家和我市长护险政策,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重度失能人员才能享受长护险相关待遇。参保人员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一家定点护理机构提交失能评定申请,不受户籍地、居住地、参保地限制。参保人员提出申请后,定点护理机构将对其失能状态进行初步筛查,符合条件的随后失能评定机构将会安排失能评定人员入户(或入院)开展失能评定,全程录音录像,确保重度失能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失能评定。
经过评定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长护险相关待遇。但需要说明的是,作为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护险不同于养老福利政策,并不会发放现金补贴,重度失能人员相关护理费用,在长护险报销基础上,个人还需要负担一部分费用,体现社会保险责任共担的原则。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后,民政部门将如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工作?
甄凤英:
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后,民政部门紧紧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落实《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积极配合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从完善政策方面着力,向优化服务方面下功夫,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整体水平。一是增供给。加快推进100个照料中心和4000张养老床位建设,同时大力推进区、街两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小型化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规范和深化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增加床位供给和服务供给。二是重规范。一个是规范培训,持续实施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三级培训,提升日常照护专业水平。第二个是规范服务,深入落实养老服务地方标准,推动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高质承接好长护险的服务工作。三是强监管。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纳入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天津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现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问题,围绕“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三个核心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实现对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李娟:
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
感谢发布领导,感谢媒体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到此结束,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