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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通报(2025年第3批)
发布时间:2025/08/25 信息来源:查看

    一、渝中区陈小风西医内科诊所

    该机构存在复方甘草片、依降钙素注射液超量开药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渝中区刘文熙中医内科诊所

    该机构存在中药饮片红参超出医保目录范围、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三、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卫生所

    该机构存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超出医保目录范围、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的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四、重庆圣爱中医馆有限公司

    该机构存在中药饮片红参超出医保目录范围、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拔罐疗法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五、重庆时珍阁岐黄中医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该机构存在中药饮片红参超出医保目录范围、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普通针刺等项目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六、重庆市渝州兴隆诊所有限公司

    该机构存在依降钙素注射液药品超量开药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七、重庆渝中圣通尚诺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

    该机构存在氯化钠注射液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八、渝中区南纪门街道解放西路社区卫生服务站(邓恒静全科医疗科诊所)

    该机构存在中药饮片红参超出医保目录范围、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牙周探诊超标准收费、雷火灸(太乙神针灸)串换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九、重庆悦易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山三路诊所

    该机构存在中频脉冲电治疗等项目超标准收费、中药涂擦治疗等串换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张新华中医针灸诊所

    该机构存在微针针刺、普通针刺项目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一、重庆朝天门医院

    该机构存在中药涂擦治疗等串换诊疗项目,激光疗法、可见光治疗(蓝光照射)项目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二、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

    该机构存在动态血压监测(运动血压监测)重复收费、疏血通注射液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三、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该机构存在胞磷胆碱钠片药品超出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四、众景诊所

    该机构存在人血白蛋白等药品超出医保目录范围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电针(电热针灸)串换诊疗项目,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就医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五、重庆素问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该机构存在腰椎间盘突出推拿治疗等项目超标准收费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六、渝中区任燕诊所

    该机构存在门冬氨酸钾镁注射液等药品超出医保目录范围、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七、渝中区李世平西医内科诊所

    该机构存在门冬氨酸钾镁注射液等药品超出医保目录范围、药品法定适应症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范围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八、渝中区解放碑街道临江门社区卫生服务站(陈东北中医诊所)

    该机构存在口腔粘膜雾化治疗串换诊疗项目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十九、重庆市人民医院

    该机构存在疏血通注射液药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分解住院、以转嫁住院费用为目的,诱导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到门诊就医造成医保DRG实际多支付、动态血压监测(运动血压监测)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第四项相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该机构存在HPV核酸检测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七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

    二十一、重庆市渝中区半岛万和药房有限公司菜袁路店

    该机构存在未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冒名购买药械、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定点资格、在处方等资料中伪造、变造、冒用执业药师或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签名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第五十七条第四项有关规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并处违约金,同时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二十二、重庆市渝中区东庆药房

    该机构存在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速效救心丸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进行医保销售的违规行为。根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七章《违约责任》中第五十七条第五项相关约定,区医保部门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加强管理;责令退回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并处违约金,同时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重扰乱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切身利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查实后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热线:023-63557885。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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