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按照《河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19〕21号)、《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豫中医医政〔2019〕23号)的规定及河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的变动情况,经平桥区中医院申请,现对该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
公示单位:信阳市卫健委中医科
电话:6563553
地址:信阳市人民医院13号楼1007室
邮编:4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