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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晋药监办〔2021〕51号
发布时间:2021/07/14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医疗器械安全与公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更好地满足公众健康需求,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省局决定在全省同步举办“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9日至23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

三、宣传重点

   (一)展示建党百年医疗器械成果

   (二)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

   (三)促进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

   加强医疗器械创新技术的宣传,鼓励医疗器械新技术应用,促进科学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新时代监管改革创新,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医疗器械知识科普宣传

   组织开展公益讲座、科普展览、互动交流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医疗器械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为消费者解答医疗器械常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械和合理用械的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器械宣传活动周的重要意义,围绕“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的主题,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宣传周顺利进行。

(二)突出活动重点。围绕宣传重点,使用统一的“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标识,参照《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山西省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安排》(附件1),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宣传活动。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三)增强活动影响。要加强与当地工信、卫健、医保,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汇聚多方合力,增强活动影响和效果。要重视2021年医疗器械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加强宣传周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舆情,稳妥发布相关信息。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及时报送相关活动信息,信息内容应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等资料。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21年8月20日前提交总结报告(附件3)。省局将及时跟踪汇总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对于宣传周工作重点突出、实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联系人:梁 炜   张若瑾  

   电  话:(0351)8383548

   邮  箱: sxsylqxc@126.com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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