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卫应急字(2019)33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北京急救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地坛医院,佑安医院,朝阳医院,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承建的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重特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和处置水平,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2019〕694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是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管理,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专业化队伍。目前,我市建设管理国家传染病防控队和中毒处置队两支队伍,120余名队员来自16个区和有关单位。各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管理的责任。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妥善解决队伍在“建、管、养、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建立健全国家卫生应急队伍队长负责制,由队伍具体承建单位(市疾控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队长,全面负责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相关单位和各区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区、本单位国家卫生应急队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其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坚持平急结合,强化日常管理
队伍承建单位要依据《北京市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京卫应急﹝2017﹞3号),建立健全队伍人员、物资、培训、演练等各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细化队伍行动方案、现场处置规范和工作流程。一是要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年终评估总结。由市疾控中心牵头,对2016年底队伍换届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二是要根据本市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针对不同事件和任务的队伍抽组和运行模式,强化以不同作战单元为单位开展现场处置的能力。三是要重点强化队伍音视频联通能力建设,尽快填平补齐相关设备,确保在执行现场应急任务时能够将音视频信号实时回传至指挥调度中心。四是充分发挥技术人才优势,鼓励队伍积极参加健康扶贫、防灾减灾宣传、巡诊义诊和科普教育等活动。
三、规范使用标识,树立良好形象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标识包括队伍名称、队旗、队员臂章、身份识别牌及服装、装备、车辆、帐篷、警戒带、荧光标识条的外观设计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标识(试行)》(卫办应急发〔2011〕126号)要求,规范使用标识的内容、样式、颜色、比例,不得更改。要强化队员理想信念教育,严明各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要注重宣传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的典型事迹,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自觉维护国家队的良好形象。
四、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培训演练
各有关单位要把培训演练作为提升队伍应急准备水平和现场处置能力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培训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市疾控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制定年度培训演练计划,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和演练科目,配置必要的卫生应急培训演练设施、装备,定期开展综合性和专业性的培训演练。一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科学设计演练方案,精心筹划演练内容,把“情景构建”渗透到演练全过程。二是对培训演练进行全程量化管理。两支队伍全年累计培训时间人均不少于8天,队伍演练时间不少于12天,实现每届队员培训演练全覆盖,并对培训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和考核。三是鼓励队伍参与跨类别、区域性、综合性的联合演练,通过远程拉练、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方式,不断提升队伍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加强应急值守,迅速响应处置
在京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要紧紧围绕重特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现场处置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随时听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行动指令。无论在本行政区域内外,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均能做到快速出动,及时响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按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调度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要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保持信息畅通、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收到上级指令后能够迅速集结出动,按要求开展工作,有效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请各区、各相关单位逐项比照工作要求,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于2019年11月8日前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
(联系人:张莉娜,联系电话:83978600,传真:83978615
邮箱:yingjiban@wjw.beijing.gov.cn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