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信息来源:查看

新医保〔2021〕6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各师市医疗保障局,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基本权益,积极稳妥做好DRG付费工作,现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经办管理规程(试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补充协议》《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考评细则(试行)》《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DRG试点地区按要求做好DRG付费工作。其他统筹地区可参照执行。兵团各统筹地区DRG付费结算管理按照《关于印发<兵团驻乌鲁木齐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兵医保发〔2021〕2号)执行。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