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省医保局组织召开全省医保赋能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工作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解读了省医保局近期印发的《关于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相红霞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宣讲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主要精神并讲话。
会议指出,《关于医保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是省医保局紧扣三中全会重大部署,结合医保工作职能,提出的12个方面、40项具体支持措施,是深化陕西医保改革、助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
会议要求,全省医保部门要全力投身系统改革、整体改革、协同改革,重点提出“六赋能”,即信息系统赋能、结算清算赋能、支付改革赋能、药耗集采赋能、价格调整赋能、基金监管赋能,不断为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医疗机构要主动拥抱改革、适应改革,切实担负起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任。零售药店要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落实政策、依法经营,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用药选择。
会议强调,医保医疗医药都要围绕人民健康服务,以促进“三医”价值协同、利益协同、行动协同为目标,推动改革走深,凝心聚力,共同推进健康陕西建设,更好地守护和提升三秦百姓健康福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医保医疗医药力量。
会上,交大二附院、西安国际医学中心、陕药集团分别代表医药机构发言。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赵岚出席并讲话。
省医保局全体局领导出席会议,各市(区)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省局各处室负责同志、省内部分三级医院和大型药品零售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