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机构: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开征求<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并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反馈至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意见》及《征求意见稿》请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sda.gov.cn/WS01/CL0778/220093.html)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化市场处):
联系人:方思露
联系电话:0991—2630916
邮箱:1442167258@qq.com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联系人: 尹宛新
联系电话:0991—8565133
邮箱:xjwstyzc@163.ocm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