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市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卫办基层发〔2020〕9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监测和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基层〔2020〕6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工作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022年)的通知》(津卫基层〔2022〕218号),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16个区26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市级绩效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估内容
市级绩效评估内容主要依据2022年天津市基层卫生健康年度重点工作,包括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医保联网覆盖、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合格率、全科医生数量、社区医院建设达标现状、优质服务基层行达标现状、服务投诉、家庭病床服务开展数量、基层特色服务开展现状、基层数字健共体建设,以及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
二、评价结果
经统计,全市16区共26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参加市级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平均分为68.26分。
(一)全市26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绩效评估结果,详见附件1。
(二)16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绩效评估结果平均值,详见附件2。
(三)中山门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被评为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度绩效评估优秀单位,详见附件3。
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基层医疗机构可参考市级绩效评估结果,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评估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