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2020年二、三档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缴纳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9月17日在http://www.jhlss.gov.cn/xwzx/zhgg/201909/t20190917_4200546_2.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8天的公示期,截止9月2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13条反馈意见, 相关意见均未采纳。原因是金华市二、三档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调整是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文件第九条第(二)、(三)款规定执行的。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inhuashiyibaoju@163.com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0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