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3〕317号)要求,为有效促进我省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经厅领导同意,决定对全省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分期进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12月26日报到,12月27日、12月28日培训,12月29日12时前离会,共150人。
第二期:拟定于3月份培训,共164人。(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期:拟定于3月份培训,共186人(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兰州市长城宾馆(兰州市定西路268号)
三、培训人员
第一期: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州辖区内乡镇卫生院院长或临床医生1名参加培训;
第二期:酒泉市、嘉峪关市、金昌市、张掖市、武威市、辖区内乡镇卫生院院长或临床医生1名参加培训;
第三期:平凉市、庆阳市、天水市、陇南市辖区内乡镇卫生院院长或临床医生1名参加培训。
(各市、州具体培训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培训主要内容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
2、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
3、基本药物安全合理使用等。
五、有关要求
1、培训期间参会人员的食宿费由省卫生厅承担,交通费由各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2、请各相关市(州)于2013年12月23日(周一)前将第一期培训人员回执表报省卫生厅。
省卫生厅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晓虹张蕙
联系电话:0931-8465190
邮箱:gswstyzc@163.com
附件1、全省乡镇卫生院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人员回执表
甘肃省卫生厅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