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八家医疗机构、各配送企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413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将于2月1日对《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139品规进行价格调整。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调整后的价格遵照执行。市属八家医疗机构应在2月1日前分别以电子格式上报2012年度1至12月份调价品种实际入库和销售数据。
联系人:监督管理科戴燕
邮箱地址:jdglk2012@126.com
附表:芜湖市药管中心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调整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