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些年来,随着医改的深化,分别就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提出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等重要举措,基层用药品种不断增加,服务能力稳步优化。然而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基层用药差异明显,各地发展极不平衡。我们依据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24〕38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了《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解决的问题
《通知》的出台旨在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有效解决我省基层用药难题,补齐高质量药品供应保障新格局的基层短板,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实现“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了“一个种类”“三个机制”四个方面重点任务的工作方案分工情况,致力于贯彻落实《意见》的指导,从多个方面入手改善我省基层医疗机构在用药上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通过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基层用药需求,优化药品种类,动态调整用药目录,提升慢性病、常见病患者用药可及性。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药品联动配备使用机制,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相关单位开展系列工作:建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推动二、三级医院药品下沉基层;医联体整体管理用药;鼓励药师在基层开展药学服务,多举措规范诊疗用药,保障药品供应。
三是完善基层药品集中供应配送机制,基层卫生健康部门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多项基层药品工作:汇总审核用药需求,规范采购;解决配送问题,完善制度;强化支付保障与质量安全;调出少用可替代药品;鼓励建设中心药房,优化药品供应。
四是健全基层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卫生健康委及相关部门围绕基层药品供应开展系列工作:省级监测短缺药品并协同应对,医联体规范信息上报、调度余缺,建立缺药登记制,按需采购,高频缺药纳入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