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厅字〔202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3〕205号)等文件精神,市卫生健康委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出台了《烟台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共分7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提出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整合型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分别提出2025年、2030年和2035年目标任务。
二是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提档升级。科学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县域一体化服务水平。按照“一县一策”原则,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2025年全市50%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县域内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65%以上。
三是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提标赋能。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分类建设管理,强化设备配备。筑牢村级服务网底,2025年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面实现房屋产权公有。
四是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能扩量。着力优化人才配备及结构,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健全完善多渠道引才机制,优化固化人才下沉帮扶机制,全市每年下沉人员不少于600人。加快打造规范化的乡村医生队伍,建立乡村卫生人才轮训机制,2025年全市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50%以上。
五是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丰富拓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精准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质量,202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实现特色专科、名医工作室(站)全覆盖。
六是促进乡村医疗卫生运行保障提效加力。落实县级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建立稳定长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设置国医堂的乡镇卫生院,2024年年底全面推行日间中医医疗服务。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从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督导考核、营造良好氛围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